1、对经评价确认的“深圳**品牌”,颁发奖牌和证书,予以表彰。 2、获“深圳**品牌”企业的出口产品,**获“原产**记保护”的注册认证,其出口产品享受绿色通道、一类企业**评定等优惠政策。 3、获“深圳**品牌”企业享受市**品牌专项资金支持。 4、入选深圳市民营*骨干企业予以相应加分。 5、“深圳**品牌”企业产品纳入市**建设工程**采购范围。 6、作为市调整产业结构、扶持优势传统产业改造予以政策支持的依据之一。 7、向企业信用机构推荐,作为评估企业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依据之一。 8、享有在获奖品牌包装物和有关宣传活动中标注“深圳**品牌”的标志资格(标注期三年)。 9、在CCTV电视台全程录制的隆重颁奖典礼上受奖,在平面和网络媒体上公布品牌名单,予以表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