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跨境电商综合项目申请条件 申报时间: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:2017年9月1日-11月30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:2017年 9月1日-12月8日 分批集中办理,先到先办,资金用完截止。所以符合规定的企业及时申报哦!不懂得申报流程,可以找中科为集团。 资助额度: 1.对申报单位2015-2016年开展以上业务取得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支持,其中:人民币贷款贴息率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,且较高不**过资金申报截止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较近一期人民币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;外币贷款贴息率按照3%计算,实际贷款利率不**过3%的,以实际利率为准。 2.资助金额:贴息总额为申报项目总投资额度内实际发生贷款利息,每家企业的贷款贴息额度年度较高不**过1000万元,单个企业三年累计贴息额较高不**过3000万元。 申报条件: 1.依法在在深圳市(含深汕特别合作区)注册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; 2.申报单位投入运营的“海外仓”(海外仓储物流等综合服务设施)数量不少于5个,总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。能够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国家仓储物流服务的同时,还能提供如下所列明3项以上内容的服务,包括:境外营销推广、国际贸易代理、境外通关服务、金融保险服务对接、售后维修服务、其他企业所需便利化服务; 3.具有一定规模效益,其中2015、2016年服务企业开拓市场的数量不少于1000家; 4.具有良好的国际信誉和影响力,所提供的服务能够辐射10个以上国家和地区。 5.申报单位守法经营,近5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,当前无进入**、仲裁程序的经济纠纷案件,未有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,按要求报送电子商务统计数据。